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微山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
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缴费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9:00—6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6月3日11:00—6月10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6月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6月3日11:00—6月1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6月3日11:00—6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公示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按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原件);(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5年6月3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原件);(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对应报考岗位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6月21日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针灸推拿、中医分别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报名网站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察范围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不少于5年的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微山县人民医院0537-8367118
微山县中医院0537-8222713
微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37-8291667
(8:30-11:30、14:00-18:00)
微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6日
原始标题:微山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信息来源:http://www.weishan.gov.cn/art/2025/5/26/art_71159_2758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