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国有资产评估专业水平,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潍坊市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相关规定,经潍坊市国资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潍坊市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5-20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提出审核意见;
2.从事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矿业权评估等专业领域工作8年(含)以上,具备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较高的业务能力;
3.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受过处罚、处分;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核工作;
5.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和有关备注说明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选聘程序
(一)本次选聘报名、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面谈等过程委托潍坊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0日。
2.报名方式:专业人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通过行业协会、市属企业、评估机构等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加入评审专家库单位推荐确认函(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
(3)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4)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同一单位推荐人员不超过2人。
报名人员将1-4项所列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wfgzzk@126.com。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本人,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退回补充,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的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之内,逾期将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如发现无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取消本岗位此次选聘。
(四)履历业绩评价。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80分。履历业绩评价通过人员名单在市国资委官网、潍坊人才网(www.wfrcsc.com)进行公布。
(五)面谈。面谈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谈通过人员名单在市国资委官网、潍坊人才网(www.wfrcsc.com)进行公布。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根据选聘进程确定,确定后在潍坊人才网(www.wfrcsc.com)公布。
(六)入库。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后,对拟入库人员在市国资委官网、潍坊人才网(www.wfrcsc.com)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潍坊市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
(七)运用与管理。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原则上由市国资委或市属企业根据资产评估项目的具体需要,从评审专家库中分专业分类别随机抽取产生。对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参照有关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评审专家库根据《潍坊市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更新调整一次。
四、选聘要求
(一)报名人员对报名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在选聘过程中,我们承诺将严格为报名人员保密。
(二)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上报相关证件材料,报名时因填写信息错误、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个人承担。
(三)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及时了解潍坊人才网(www.wfrcsc.com)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四)选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选聘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选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入库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选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均与本次选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选聘公告由潍坊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109262 刘经理、0536-7109296 邹经理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附件1+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单位推荐确认函.doc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