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潍坊昌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9:00—8月11日17:00
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8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⑴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⑵现役军人;⑶在读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⑷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⑸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⑹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⑻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⑼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境)外留学人员、“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论文、规培专业、规培内容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